我的巴西学生何莉的英文非常不错,不过她在一个美国的咖啡店里还是闹了笑话。她想要餐巾纸,所以她跟服务员说:" I want a kidnap." 应该是"I want a napkin." 呵呵
我的新西兰学生Keri的姐姐是一个教移民英文的老师。她姐姐说她的学生会说:"I am going to the chicken to get a coffee." 应该是kitchen而不是chicken,那些英文不太好的移民常常把这两个词搞错了。
我的小狮子百威也是一个瑜伽老师,他教人做一个瑜伽动作时说:“Hold your foot finger...”底下的美国人狂笑,因为手指是"finger",但是脚趾可不是"foot finger",脚趾是toe.哈哈。
我和百威有一天聊天,我们谈到女王什么的话题,我忘了queen 这个词,所以我说"The woman king......"百威呵呵笑个不停。